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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市教育局提醒:这种情况属于“空挂学籍”

更新时间:2023-08-22

  近日,有网友在洛阳网《百姓呼声》频道发帖咨询:孩子在洛阳东方外国语学校上初中,因个人原因想把孩子转到可以寄宿的学校,转学时学籍能随学生一起转走吗?

  近日,有网友在洛阳网《百姓呼声》频道发帖咨询:孩子在洛阳东方外国语学校上初中,因个人原因想把孩子转到可以寄宿的学校,转学时学籍能随学生一起转走吗?

  近日,有网友在洛阳网《百姓呼声》频道发帖咨询:孩子在洛阳东方外国语学校上初中,因个人原因想把孩子转到可以寄宿的学校,转学时学籍能随学生一起转走吗?

  洛阳市教育局回复:根据教育部《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》规定,学籍管理试行“籍随人走”。除普通学校接受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、特殊教育学校、工读学校外,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。对原学校来说,借读属于“空挂学籍”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已达到当年招生计划数的不得安排学生转入,无法办理转学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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